为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促进创新人才培养,根据《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奖学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2013级:全日制在校硕士研究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评选要求:全日制在读研究生(有固定收入者除外),以档案是否在学校为判断是否有固定收入标准,档案不在校者不得参评。
2014级:全日制在校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评选要求:全日制在读研究生(有固定收入者除外),以档案是否在学校为判断是否有固定收入标准,档案不在校者不得参评(强军计划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学生除外)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法律和学校规章制度;
3、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乐于助人;
4、积极参加体育活动。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降低上一年度的评定等级:
1、学习动力不足,科研热情不高,不按时完成导师布置的学习科研任务;
2、未办理请假手续擅自离校,违反校纪规定,无故不参加学校、学院和班级集体活动。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学业奖学金评定
1、 因违反校级受到处分;
2、 学术不端行为;
3、 参加非法组织及活动;
4、 本学年学位课程不及格;
5、 未通过研究生中期筛选者;
6、 招生规定需提供的本人档案及相关材料没有转入学校。
2013级
等级 |
资助额度 |
比例(%) |
一等 |
全额学费+全额学业助学金 |
50 |
二等 |
半额学费+全额学业助学金 |
30 |
三等 |
全额学业助学金 |
20 |
2014级(硕士)
等级 |
资助额度 |
比例(%) |
一等 |
1.2万元/生·年 |
30 |
二等 |
0.8万元/生·年 |
40 |
三等 |
0.4万元/生·年 |
20 |
2014级(博士)
等级 |
资助额度 |
比例(%) |
一等 |
1.8万元/生·年 |
30(含卓越奖学金人数) |
二等 |
1.0万元/生·年 |
60 |
学院成立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学院主要领导任主任委员,委员包括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学院党委副书记、研究生工作办公室主任、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研究生导师代表、研究生代表。其中研究生导师代表由学院分学位委员会推荐,研究生代表由学院研究生会推荐。
评审委员会负责制定并公布本单位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及评审的具体条件和细则,并组织开展评审工作。
1、新生根据初试和复试成绩综合评定;各类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年享受一等奖学金。
2、硕士研究生第二、三学年,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根据奖学金等级比例确定各专业奖学金名额。研究生个人提交申请并按《武汉理工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综合素质测评表》进行量化评分。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对奖学金申请者的条件、提供的支撑材料进行评定。申请人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基础上,一年级硕士研究生按照科学研究实际得分、社会实践实际得分与学习成绩实际得分三项得分之和作为综合得分排名;二年级硕士研究生按照科学研究实际得分与社会实践实际得分两项得分之和作为综合得分排名确定,其中在综合得分相等的情况下,按其学习成绩得分排名。具体评定标准见附件。
3、无不及格成绩,经导师推荐及学院认定,在不突破一等奖总指标情况下(若突破指标则参考综合测评分数高者优先),学生发表论文在CCF推荐的《中国计算机学会推荐国际学术会议和期刊目录》或被SCI光盘版收录(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能够提供检索证明原件,可直接评一等奖学金;
1、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根据学校要求每学年末发出评定通知。
2、硕士研究生本人填写并上交《武汉理工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综合素质测评表》及有关证明材料。
3、研究生代表对参评对象提交的《武汉理工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综合素质测评表》及有关证明材料进行初审。
4、研究生辅导员对相关项目评定。
5、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并将评定结果在学院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
6、公示结束后将评审结果提交学校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
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2015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