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奖学金管理办法》和《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研究生卓越奖学金实施细则》等文件,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对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卓越奖学金评定通知如下:
1、评选对象:获得部属“211工程”或“985工程”建设高校推荐免试攻读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包括直博生)资格。硕博生(从已完成硕士课程的在学硕士研究生中选拔录取的博士研究生)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按照博士研究生参与奖学金评定。直博生(从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中直接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原则上当年有修博士课程的确定为博士生身份参与奖学金的评定。统考博士生:经考试录取为当年博士研究生。
注:非全日制硕士生不享受由国家统筹拨款的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但录取为非全日制非定向的硕士生可申请卓越奖学金、“助管、助教、助研”等学校设立的奖助学金。
2、评选条件:详见评选文件中评审细则。
3、评定程序:
(一)提交材料。符合条件的研究生本人填写并提交相关评定材料,包括《武汉理工大学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研究生卓越奖学金申请表》(附件二)、《承诺书》(附件三);同时提交相关附件材料,包括:(1)科研成果证明材料及获奖证书复印件;(2)刊登论文的期刊封面、目录和正文复印件。2018年9月28日下午14:00—17:00将全部申请材料交至余区东配楼321办公室/马区鉴主1218办公室,审核原件,交复印件(逾期不予受理)。
(二)材料评审。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对研究生提交材料进行评审,确定参与公开答辩入围研究生名单。
(三)公开答辩。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对入围研究生组织公开答辩,确定建议奖励名单。公开答辩包含个人陈述(以PPT形式)、评委提问环节;公开答辩每人不超过10分钟。答辩安排另行通知
(四)上网公示。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建议奖励名单。学院将建议奖励名单上网公示3日,如有异议,研究生可在公示期向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提请复议,公示结束后提交学校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2018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