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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本科生宿舍管理补充规定

发布时间:2015-04-07     字体:[增加 减小]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本科生宿舍管理补充规定

院学字【2014】1号

      为了营造优良学习和生活环境,建设学习型宿舍,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武汉理工大学学生住宿管理规定》和《武汉理工大学学生安全管理规定》相关文件,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通过,特制定本补充规定。

      第一条、本补充规定适用于计算机学院全体本科生宿舍。

      第二条、一年级原则上不允许在宿舍配备个人电脑,已配备者应主动交给家长或辅导员保管。

      第三条、在宿舍使用电脑应遵守学校作息时间及相关管理规定,不得影响本人及他人的正常学习和生活。禁止在周一至周五上午8:00至下午17:40、晚自习时间及晚上23点之后从事利用电脑玩游戏、看电影等与学习无关的活动。

      第四条、宿舍空调建议在室外环境温度夏季高于摄氏30°和冬季低于摄氏5°时开启,空调温差设定不超过摄氏7°,宿舍成员之间对于空调开启和温度设定做好协商。

      第五条、空调使用应本着安全和节约的原则,严禁私自拆装空调及空调开关,严禁在空调线路上搭接电源线,雷雨天气关闭空调。宿舍无人时不开空调。

      第六条、严禁在宿舍安装使用反限电装置,严禁乱拉乱接电线网线,严禁使用热得快、电炉、电饭锅等大功率电器。

      第七条、同学之间做好相互监督,对于违反以上规定者,可向年级辅导员或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提出。调查核实后,其表现在积极分子入党、评优评先及奖助学金评定和竞选各类学生干部时予以参考。情节严重者依据学校《学生手册》相关规定处理。

      第八条、本规定与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其它条例相冲突事项或本规定未提及的事项,以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规定为准。

      第九条、本补充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2014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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