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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续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6-18     字体:[增加 减小]
 

关于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续贷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请各学院组织办理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并且需要续放下2015-2016学年贷款的在校学生,请根据不同情况办理:

一、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

办理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的学生于6月23日前完成生源地贷款网上续贷申请。

系统操作方法: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网址https://sls.cdb.com.cn/),在“贷款申请”功能中提出续贷申请并填写续贷声明,总结、陈述一年来的思想和学习进步情况,填写完成后提交。

二、非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

办理非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或受理生源地贷款的当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有特殊要求的,请相关学生与当地资助中心确认材料要求,于6月26日前携带纸质证明材料到学生资助与服务中心盖章。

 

请各学院务必通知相关学生及时办理手续,否则会影响学生的生源地贷款续放。

 

 

学生资助与服务中心

2015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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