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工作计划安排,学校将于近期开展研究生工作站年度自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1、2015年度立项建设的各级研究生工作站(名单见附件1)
2、已与企业签订协议尚未参加过自评估的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
二、评估方式
本次评估为自我评估,由基地所在学院负责组织。按照《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评估规则》(校研字【2015】35号)进行。
三、时间安排及要求
1、6月30日前,各基地撰写《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评估报告》(模板见附件2),并对照评估指标体系(附件3)及自评估打分表(附件4)打分,评估报告和自评估打分表由学院审核后上报研究生院,打分依据作为附件一并报送(纸质版及电子版)。
2、7月11日前,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审阅评估报告和评分表,并作出评审结论,根据评审结论继续资助或降级限期整改。
附件:1、2015年立项建设研究生工作站名单
2、《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评估报告书》
3、《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评估指标体系》
4、《联合培养基地自评估打分表》
研究生院培养处
2016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