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工作计划安排,学校将于近期开展研究生工作站年度自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1、已评估定级的各级研究生工作站(名单见附件1)
2、已与企业签订协议且运行一年以上,并有至少一届学生在该企业进行实习实践教学活动,尚未参加过自评估的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
二、评估方式
本次评估为自我评估,由基地所在学院和联合培养基地(工作站)按照《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评估规则》(校研字【2015】35号)共同组织实施。
三、具体要求
1、首次参加评估的基地和希望评估晋级的基地,需完整填写《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评估报告》(附件2),并对照评估指标体系(附件3)及自评估打分表(附件4)打分,评估报告和自评估打分表由学院审核后上报研究生院,打分依据须作为附件报送(纸质版及电子版)。
2、已评估定级且不参与晋级的各级工作站只需按照自评估打分表中所列的部分项目提交上一轮评估以来的相关数据,填写《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评估报告》第三部分(自我评估)中的第4点(培养成果)和第四部分,其他部分内容如有必要也可填写。
四、时间安排1、各基地负责人及相关教师可利用暑期时间,前往基地展开调研,检查、指导在联合培养研究生的实习实践工作,共同开展联合培养基地的自我评估。
2、9月15日前,各学院将评估相关材料审核后报研究生院培养处。
3、9月25日前,研究生院组织专家作出评审结论,根据评审结论给予建设资助。
附件:1、已立项建设研究生工作站名单
2、《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评估报告书》
3、《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评估指标体系》
4、《联合培养基地自评估打分表》
研究生院
2017年6月16日